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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食品行业协会监事会制度

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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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规范协会管理,设立监事会对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协会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二、监事会成员由3人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产生,每届任期5年,可连续任职。

三、监事会成员中1/3(含1/3)但不超过1/2监事由本协会成员代表担任,监事会成员由协会理事会推荐,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产生。

四、监事会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执行协会职责及违反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五、检查监督协会的财务。

六、当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监事会责令其予以纠正。

七、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会议。

八、监事会出席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会议。

九、监事会成员中推荐一名监事长主持工作,负责召开监事会会议及监事会工作。

十、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负责履行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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