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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食品行业协会秘书长绩效考核制度

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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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协会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协会秘书长、给弄做能力、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和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时期:每年度期中和年终考核两次(7月-10月,年终考核于次年1月15日前完成)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3个方面

(1)任务绩效: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管理绩效:对其管理能力进行考核。

(3)目标绩效:对既定目标的量化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指标:从德、能、勤、绩4个方面进行考核

(1)德:政治思想、政治站位与职业美德

(2)能:工作能力(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与创新能力)

(3)勤: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态度和执行力

(4)绩:工作业绩,包括可以量化的业绩和不可以量化的业绩

三、考核内容及指标:主要从德、能、勤、绩所定的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考评,具体考核:工作纪律、执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及业务能力、管理与协调能力及工作业绩等。

四、考核方式:

1.先由秘书长进行年度自我考评,再由协会会长、副会长、部分理事及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考评。

2.考核评分:采取打分制,满分100分,协会会长评议权重占60%,个人评议权重40%。

五、考核考评分级:

1.考核考评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2.优秀:90分(含)以上

3.良好:80分(含)----90分

4.称职:60分(含)----80分

5.不称职:60分以下

六、附:《协会秘书长绩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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