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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停业整顿!疫情防控期间这些行为不可取!

时间: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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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肥西县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现对部分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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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市场监管所在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感性米热狗餐饮店、肥西县小颐社餐饮店和合肥比爱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肥西旭辉广场分公司3家企业均存在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未报备情况,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肥西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2


2022年4月6日,肥西县市场监管局铭传市场监管所在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肥西县井王药房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二码联查”疫情防控措施,当场责令其停业整顿。


3


2022年4月6日,肥西县市场监管局严店市场监管所在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肥西县医药公司苏小药房存在顾客进店不戴口罩、进店不测体温、执业药师不在岗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当场责令其停业整顿。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积极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防范和阻断食品领域疫情传播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合肥市食品行业协会向全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合肥市食品行业协会倡议书

 积极配合市委、政府及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必要的防控和消毒工作;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工作要求,不要轻信、传播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


  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设备设施、经营场所等制定有效的清洁消毒制度,保持经营场所的环境消杀、通风、消毒,并做好记录;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严格生产加工过程管控,不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对直接操作冷链食品等高风险的从业人员要加强重点防护护;不使用、不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不能提供禁忌证明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要做到每天测量体温,一旦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员工,要立即停止相关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就诊;非食品加工相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场所。


 倡导暂停、缓办红白宴席及各类集体聚餐活动;各类食品经营单位要做好进店人员验码测温、监督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等疫情防控措施;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对就餐顾客每桌至少记录1名就餐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严格落实“公筷公勺”“分餐制”、错峰就餐等制度。


 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店内外等候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等候线”,鼓励到店自取和外卖订餐,减少消费者在店内外候餐、取餐过程中的扎堆聚集现象


 严格落实“一餐一封签”“无接触式”等配送服务,外卖送餐过程中骑手要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同时要加大餐箱清洁消毒频次,防止送餐过程中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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