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答复:餐具抽检不合格如何定性处理?
总局答复:餐具抽检不合格如何定性处理?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具体应根据被抽样单位类型确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抽检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时间:2022-10-2
总局答复: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处罚依据
问
关于农产品抽检予以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相关问题
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体户以及超市等企业进行一年多次的农产品抽检,对于个体户以及超市等企业售卖的农产品出现抽检不合格的违法行为,区局法制科则是要求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即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起罚就是五万元。
答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等,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感谢您对市场监管抽检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时间:2022-09-02
总局答复: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抽检不合格如何定性处罚?
留言日期:2022-07-26
问:食品安全抽检中,某企业生产的某品牌鸡精调味料(生产日期2021年6月28日)经抽检,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判定为不合格,此种情况,若对该企业处罚,其定性、处罚依据适用《食品安全法》还是《产品质量法》或者其他法?
答: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原则,食品抽检不合格,原则上优先适用《食品安全法》,具体应根据不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的相关标准规定等情况综合研判,建议咨询当地市场监管稽查部门。感谢您对市场监管抽检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时间:2022-07-29
来源:食药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