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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2期)

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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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酒类、食品添加剂等11类食品3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4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微生物指标、生物毒素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宿州、阜阳、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六安市开发区百姓农家菜馆销售的黑鱼(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安徽绿篮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一品尚都店(六安)销售的的鳊鱼(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六安开发区润家超市销售的猪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阜阳市颍上县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宿州市埇桥区何丽超市销售的、标称宿州市砀山县冠霖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芜湖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中山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大富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委托安徽省宣城市沪宣豆制品厂生产的皖南乡香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合肥清溪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当涂县绿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马鞍山市当涂县绿润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质量指标问题

芜湖市无为县顺发超市销售的手工香酥卷,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亳州市瑞品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源优质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宿州市泗县潜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润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合肥庐阳区勤迎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蓝蓝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合肥庐阳区勤迎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西恒大矿泉水有限公司(南昌)委托合肥纳之洁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生物毒素问题

阜阳市颍上县叶文培粮油店公司销售的、标称阜阳市颍上县管氏面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慎城超级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阜阳市颍上县管氏面制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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