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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来肥检查调研连锁企业落实特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时间: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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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确保相关工作要求落地落实,11月11日下午,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监管处副处长肖刚实地检查了蜀山区新华锦鲤街商超、母婴店、药店、食杂店四种经营模式下的特殊食品经营管理情况,并赴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部召开座谈会,调研特殊食品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曹昌银、市局食品流通处以及蜀山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陪同。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详细听取了药房企业负责人关于企业规模、部门配置、特殊食品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及从采购索证、运输、储存、配送、销售全过程的安全管控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仔细询问并了解了企业在特殊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临期产品管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方面情况,和企业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进行现场交流。


调研组要求:

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将原有特殊食品管理制度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相结合,根据经营管理实际,将日常管控、定期排查和定期调度的要求落到实处,完善特殊食品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仓储温湿度控制、特殊食品分区分类存放、消费选购提示等管理规定,加强培训考核,严格把控风险,及时排查隐患,切实落实好企业经营主体责任。




完结


来源:合肥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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