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召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议
为贯彻落实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的相关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2月13日,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庐江县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议。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胜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处长张俊,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局局长邓小康出席会议。该县各市监所所长及食品业务骨干、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超市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了培训会议。
张俊对《规定》的起草背景等进行了介绍,并对企业该落实的主体责任,以及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后果进行解读。会议从庐江县近期工作中列举相关典型案例进行详解,要求参会各单位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会议根据相关要求,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试,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要求,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