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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食品禁止小作坊生产,如有意见请反馈

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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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

食品目录(2023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食品小作坊的管理,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根据食品生产类别的食品生产工艺、风险安全程度等情况,拟定了《合肥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23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3月1日前将(意见征集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甫玖
联系电话:62315411
电子邮箱:hefeishipin@126.com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7号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附件:征求意见反馈表
2023年2月2日





合肥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
(2023版)(征求意见稿)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类别编号
类别名称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品种明细
禁止说明
粮食加工品
0101
小麦粉
营养强化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所有品种)
生产条件要求较高,原料小麦品质要求特殊,专用小麦粉涉及食品添加剂使用,需要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控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0201
食用植物油
食用调和油,食用植物油(分装)。(不含压榨法、水代法生产食用植物油)
原料可控性差,容易造假,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允许压榨法、水代法生产食用植物油,目前农村来料加工食用植物油较多,工艺简单。
0202
食用油脂制品
所有品种
原料可控性差,容易造假,生产环境卫生不易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较高。
0203
食用动物油脂
所有品种
调味品
0305
调味料
1.液体调味料:所有品种
2.食用调味油:所有品种
食品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质量指标、微生物指标不易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高。
肉制品
0401
热加工熟肉制品
使用亚硝酸盐作为防腐剂的熟肉制品
参照餐饮服务环节熟肉制品禁用亚硝酸盐
乳制品
0501
液体乳
所有品种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的食品。
0502
乳粉
0503
他乳
饮料
0601
()装饮
所有品种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的食品。
0602
碳酸()
0603
()饮料
0604
果蔬汁类及饮料
0605
白饮
0606
固体饮料
0607
他饮
方便食品
0703
调味面制品
调味面制品
俗称“辣条“,易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罐头
0901
畜禽产罐
所有品种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的食品。
0902
果蔬罐
0903
他罐
冷冻饮品
1001
冷冻饮品
所有品种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的食品。
酒类
1501
白酒
非传统工艺白酒(非固态法);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的食品。
1503
啤酒
所有品种
生产设备、场地、生产过程控制等要求高。
1505
其他酒
所有品种(不含其他发酵酒中的米酒(醪糟))
1506
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
蜂产品
2601
蜂蜜
所有品种
造假风险高,工艺要求高。对于自产自销的蜂农,按食用农产品管理。
2602
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2603
蜂花粉
2604
蜂产品制品
保健食品
2701
健食(包括各种剂型、种类的保健食品)
所有品种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的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801
特殊学用途配方
所有品种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的食品。
2802
特殊学用途儿配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
2901
婴幼儿配方乳粉
所有品种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的食品。
特殊膳食食品
3001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所有品种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的食品。
3002
婴幼罐装助食
3003
他特殊膳食品
其他食品
3101
其他食品
所有品种
无具体产品,无工艺要求和标准,食品安全风险不可控。
食品添加剂
3201
食品添加剂
所有品种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的食品。
3202
食品香精
3203
配食品添加剂
注:1、食品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制售食品不适用本目录,按食品经营相关规定执行。


编辑:余凯

审核:老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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