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食品安全工作这样评议考核!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年度重点工作、食品安全状况、即时性工作、加分项、减分项等6个方面。
《办法》是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评议考核的重要制度性文件,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全链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全文通告如下: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余凯
审核:老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