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党建工作>党建制度

合肥市食品行业协会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

时间:2021-12-09

阅读:0

字体:[] [] []

打印

一、活动时间

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定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若遇节假日,可以提前组织。

二、活动对象

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

三、活动内容

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

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活动。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组织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教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

Copyright©2021 合肥市食品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10180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