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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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员要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作风,由党支部确定,结合本人工作岗位,联系1—2名非党群众。
二、党支部要定期向党员交任务、提要求,建立党员联系群众登记簿,作为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的考评依据。
三、党员要和所联系的群众谈心、家访、帮思想、帮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四、党员每季度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联系群众情况。
五、党支部要将联系制度纳入“创五好支部”活动的主要内容,每季度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每半年接受一次上级党组织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