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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食品行业协会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

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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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内监督主要内容是:

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支行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2、能否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有关规定。

7、能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实施监督的主要办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2、开好组织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组成员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组成员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了解并掌握党员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纪行为。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听取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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