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验做法系列报道②
近年来,合肥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健全机制、强化协同,压实责任、创新举措,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持续提升,连续9年食品安全考核获得全省A级等次。2023年11月,合肥市正式获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从即日起,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对“七年创城”的创新举措、经验做法加以系统总结提炼,在“合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推出系列报道,以充分展示我局在创建工作中取得的积极成效。
今天为您推出《强化食品抽检针对性 推动核查处置规范化》。
食品抽检是有效发现问题隐患,科学实施精准监管的重要手段,对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更为食品抽检整体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合肥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不断创新理念、完善机制、优化举措,着力增强核查处置的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
一是下架召回。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召回不合格食品;责令经营环节立即下架、停止销售,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是立即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查明造成食品不合格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三是及时查处。对涉及其他地域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予以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寓检于管、“管检”结合。充分发挥监管执法和抽检监测的“两把利剑”作用,有效利用国抽系统大数据,按月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执法稽查等职能处室,推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和企业信息,相关职能处室依据职责权限,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寓检于服,“服检”相融。针对不同企业产品特点和不合格项目,从专业技术机构精选专家,与市县两级监管人员,共同组建核查处置“流动诊所”,主动上门提供技术帮扶,帮助企业精准排查不合格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并开展验收复查,跟踪抽检以确保对症有效。截止目前,已开展流动诊所84次,组织相关专家和监管人员472余人次,免费为69家企业开展上门诊断服务,开具整改建议书69份,开展跟踪抽检46批次,获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