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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3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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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的公告,将于3月1日起实施。


通知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

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24年第4号


为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已经2024年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月19日


附件一: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

附件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


(点击“阅读原文”,立即跳转原文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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