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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食品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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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和诚信建设,加强与社会民众和企业的联系和沟通,保证广大民众对行业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食品零售药房的监督,为广大民众构建良好的购药环境,保证民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本行业的发展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职责

(一)在协会领导下,围绕食品零售药企诚信建设,规范经营,保障广大民众用药安全有效及食品零售行业发展开展工作。

(二)负责组织制定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新闻发布活动,审定新闻通稿。

(三)新闻发布可由新闻发言人自行发布,也可由新闻发言人主持邀请其他相关领导发布,必要时企业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可参与发布。新闻发言人代表行业协会向新闻媒体,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行业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社会关切的问题及重大突发事件。

(四)根据行业情况,可采取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形式,实现行业与民众之间信息的通畅,构建和谐的经营环境,为食品零售行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在协会设立1-2名新闻发言人,负责行业一般情况的新闻发言和行业经营事件。协会重大事故发言人由会长或秘书长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发布形式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新闻通稿。

(二)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三)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信息。

(四)邀请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参加行业峰会发布有关政策等信息。

(五)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社会公布新闻信息。


三、新闻发布的纪律

(一)新闻发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二)举办新闻发布,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

(三)未经本协会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合肥市食品行业协会名义擅自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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